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为充分发挥档案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功能,更好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呼市档案馆成立鉴定委员会,组成鉴定小组,对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大、市政府等58个全宗,年度为1987年至1990年共6436卷档案,进行了鉴定划控。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向社会开放。
凡我国公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持合法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介绍信等)办理查档手续,可查阅利用开放档案。外国组织和个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有关部门介绍信经本馆同意后,可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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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