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馆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四、组织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与培训、档案宣传等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呼和浩特市档案局作为政府部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系一级预算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全局设有12个职能科室。全局核定编制50人,实有47人。离退休人员22人。
三、关于汇总预算的说明
呼市档案局是市本级预算编制单位,无二级下属单位,所以汇总预算等同于我单位的总预算。
呼市档案局2016年度总预算为67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78.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中基本支出为568.43万元,项目支出为11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对应实物量指标比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8.5万元,比去年减少30%。
五、政府性基金情况
因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所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财政部门核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两部分。人员支出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支出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