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下午,呼和浩特市档案馆召开2021年第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馆全体环节干部及城建档案馆、艺术档案馆馆长、副馆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历史学习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摘编》第一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全体参会人员结合各自领域、职能职责分别作研讨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是对我们档案工作者的极大鼓舞和鞭策,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馆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体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
会议强调,市档案馆全体干部职工,要不断增强档案工作的神圣感、使命感,紧紧围绕四个“好”的目标要求,守正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加强档案资源、利用、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档案工作质量和水平,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