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拟开展档案系列微视频策划制作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开询价,有意向单位可按要求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档案系列微视频策划制作服务
二、基本要求:
以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珍贵馆藏档案为依托,通过图片、文字、历史档案、影视资料等形式,以及人物采访、场景再现、航拍合成等艺术手段,讲述档案背后故事,展现时代精神、改革力量,展示新时代档案史志工作新使命、新作为和档案史志人新担当、新风采。
1.策划制作档案背后的故事5个微视频
2.策划制作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工作宣传片
三、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100000元整(大写:拾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有关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范围;
2.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资信可靠,具备履行本项目的综合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服务要求
1.注重视频内容和拍摄技法的策划,体现高度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厚重的文化特点,画面内容要生动、细腻,富有感染力。
2.采用4K及以上高清画面拍摄技术,视频成品格式为H.265编码MP4数据文件,中文配音、中文字幕,每个视频时长3-5分钟,视频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
六、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编制报价单。报价中须包含档案微视频策划制作完成所需的所有费用。
2.报名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时提供近三年以来,承担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至少两个相关视频脚本或样片。
4.报名时须详细说明摄像机性能、视频保存格式及清晰标准。提供拟派项目实施人员(策划、导演、撰稿、摄像、配音、制作等)相关专业职称证或从业人员培训证书(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询价函的要求提供材料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无合理理由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6.供应商报价单须在本询价函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下午15:00)前,以文件袋封装(加盖公章)报送呼和浩特档案史志馆203办公室。
联 系 人:吴宝海
联系电话:4505221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
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
2023年10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