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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除湿加湿净化一体机采购项目的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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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1    来源: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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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拟开展除湿加湿净化一体机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开询价,有意向单位可按要求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名称

除湿加湿净化一体机采购项目

二、基本要求

1.拟采购4台除湿加湿净化一体机。

2.设备需满足原厂质保一年。

3.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分批次供货。

三、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130000元整(大写:拾参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有关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范围;

2.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资信可靠,具备履行本项目的综合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体要求

1.加湿量不低于7kg/h。

2.除湿量不低于90L/h,使用环保冷媒,对大气无污染。

3.具有除霉功能:具有快速去除档案库房内的霉菌功能,净化效率不低于99.0%。

4.具有MGW气体过滤功能:具有快速降解室内的酸性气体功能,二氧化氮的净化效率不低于80%。

5.具有导出历史数据功能,温湿度与空气质量以年月周日形成数字或曲线报表功能,联网控制功能。

6.漏水报警与控制方式不低于三种。

7.风机具有依据湿度和空气质量节能运行功能。

8.最大风量:不低于1600㎡/h。

9.具备人工加水、水车自动加水、自动上下水等不少于三种安装方式。

10.具备空气质量传感器校准功能。

六、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编制报价单。报价应包含运送、安装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支付其他费用。

2.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4.报价时须提供详细的设备参数。

5.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询价函的要求提供材料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无合理理由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6.供应商报价单须在本询价函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下午17:00)前,以文件袋封装(加盖公章)报送呼和浩特档案史志馆203办公室。

联 系 人:闫庆

联系电话:0471-4505219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

 

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