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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于主题教育材料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项目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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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来源: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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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受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采取外包形式,对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2023年形成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主题教育材料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5、出具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

(二)其他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档案整理、信息化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提供5份档案整理、数字化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预算金额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分项单价:

1、材料整理归档:约10000件,4.5元/件;

2、数字化加工:约100000页,0.55元/页。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对以上类目的纸质材料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进行归档整理、数字化加工、数据挂接、数据备份(档案级盘及硬盘各一份)等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必须遵守的业务性、技术性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18-2015)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20);

    《纸质归档文件装订规范》(DA/T 69-2018);

《档案著录规则》(DA/T 18—2022)。

五、技术要求

(一)文件整理归档服务

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严格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18-2015) 《纸质归档文件装订规范》(DA/T 69-2018)进行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编目、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

(二)数字化加工服务

严格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 《档案著录规则》(DA/T 18—2022)要求,对纸质文件进行数字化前处理、目录数据库建立、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数字化成果验收与移交等。

(三)其他要求:

1、纸质档案扫描使用彩色JPG文件格式存储,分辨率为300DPI以上,无压缩,对于案卷中出现字迹较小、较密集等特殊情况,应提高分辨率至400DPI及以上;对于纸质档案中出现的照片,采用600DPI以上分辨率进行扫描。同时转换一套双层PDF格式。

2、认真填写数字化转换过程交接登记表单,登记扫描页数、核对数据、记录质检结果和处理意见等。

3、扫描后的图像文件按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的要求命名,图片命名及组成符合采购方档案管理系统要求。

4、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扫描数据条目信息、数据挂接的正确性进行核对并负责修改。

5、成品验收图像准确率为100%(顺序准确、不多页少页、保持档案原貌;图像清晰度达到方便阅读要求、布局合理、图文挂接准确);图像索引数据匹配准确率为100%。确保采购人档案材料实现档案全文信息查询和多方式检索、利用,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重做。

6、数据提交及验收

(1)完成扫描加工服务后,形成的数据成品要根据交接清单提交规范编目的成品图像数据和目录数据档案级光盘1套、硬盘1套。

(2)档案数字化加工后的全部数字档案和电子目录以及形成的纸质资料所有权属使用单位所有。档案数字化加工后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交接清单应完整移交。

(3)文件整理服务及数据化服务完成后,须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对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18-2015)《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20)确认合格后方可验收通过,对检查不合格的档案,供应服务商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返工处理,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7、保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档案数字化加工人员参加由采购人组织的安全保密教育;在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遵守采购人的相关档案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保密法规。

(2)工作人员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人员需相对稳定,并必须指派1名专职驻场项目负责人,所有人员统一挂牌上岗,驻场项目负责人随时与采购人进行情况沟通等。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签订保密承诺书。

六、项目工期

项目施工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七、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 15:00

地点: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405办公室

电话:0471-4505220

八、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4月26日 15:00

地点: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3楼会议室

九、报价要求

  1报价时,以每件档案纸质材料按全套标准整理程序、数字化加工的单价和总价报价(格式见附件1,须盖公章)。项目实施期间所需设备(如电脑、打印机、打码器、光盘刻录机、扫描仪等)及服务期间所需办公耗材(硬盘、档案级光盘、档案盒、棉线、归档章、打印纸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耗材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2报价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

3、报价时,项目总价≤10万元,整理归档≤4.5元/件;数字化加工≤0.55元/

  十、确定档案服务单位方式

  按照项目总价价低优先原则确定档案服务单位(若收到的有效报价不满3家将另行组织咨询报价),我单位将于2024年42615:00,组织对收到的报价进行现场统一启封、登记,确保公平公正。

  十一、签订合同、组织实施

与档案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和保密协议后,档案服务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组织实施,确保安全、按时、保质完成服务。

 

附件:1.报价书.doc

 

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