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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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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来源: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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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业务需要,我单位拟开展对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大厅安检设备采购,现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设备及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J-202408001

3.采购内容: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大厅安检设备

4.采购数量:1批

5.采购预算:5万元

6.服务期: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交付产品及服务,甲方审核通过止。质保期为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8月08日09:00至2024081217:00将报名材料递交到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获取询价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0815下午4:00

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金桥一路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307室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金桥一路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会议室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金桥一路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

联系人:        

联系电话:0471-4505234        

 

  

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

  20240807


 供应商须知

响应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2

编号

项目编号:XJ-202408001

3

采购人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471-4505234

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1份。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14下午4:00

6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5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最高限价金额,报价超出招标最高限价金额的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服务期及地点

服务期: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交付产品及服务,甲方审核通过止。质保期为1年。

交付地点: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9

验收要求

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10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2年度或2023年度

11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08月01日至今

12

签定合同

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

合同签订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准备。

13

付款方式

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