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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档案查阅利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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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来源: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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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用者来馆查阅档案资料时,请准备好介绍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利用者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查阅档案资料审批表》,工作人员依法为利用者查阅所需档案资料,及时提供利用。

三、我馆已数字化的档案资料,不再提供档案原件。如档案处于损毁抢救状态,本馆暂不提供使用。

四、利用者查阅档案时请自觉爱护档案资料,严禁涂划、勾画、撕扯、折叠、污损档案资料。如发生损毁档案资料或其他不利档案的安全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利用档案资料只限于查阅大厅,严禁将档案资料带离大厅之外。

六、请将随身携带的物品存入存包柜中。

七、请利用者遵守各项查阅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查阅大厅秩序,请勿吸烟、大声喧哗,保持良好的查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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