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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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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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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档案史志馆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期: 一年

采购范围:米、面、油、杂粮、禽蛋、肉类、蔬菜、水果、调味品、一次性餐具等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证》

2.3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磋商。

3、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本局食堂食材采购,提升后勤保障水平,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拟向社会公开采购食堂食材供应商。

本项目报价方式为以大型商超零售价的下浮率报价,大型商超零售价由采购人市场询价结果,确定所需食材的大型商超零售价。供应商最终合同价款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格=大型商超零售价×(1-报价下浮率)×实际供货数量。

下浮率报价:举例说明,如果打9折,按照下浮率应填报10%;如果打8.5折,按照下浮率应填报15%。

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合同价格包括对食材交付、验收完成的所有费用,即食材的本身价格、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等各项税金及其他费用的综合,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项目内容

肉类、米面油、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调料类、饮品类食材采购,供货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需服从招标人安排,根据招标人的物资货品的消耗需求响应招标人每月的供货计划(初步计划频率,供货期间视实际情况调整)。招标人如有必要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针对供货计划、货品价格、货品种类等不局限于以上方面的内容进行任务布置与调整。中标供应商应当为满足招标人的合理实际需求而进行调整,从而更好的完成本次采购任务。合同最终结算依据以实际发生的经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情况为准,款项据实结算。食材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质量指标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1)中标供应商各类食材、食品以及其它日常用品类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提供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

(2)中标供应商供应的物品应建立食品安全认证体系、食品可追溯性(SC认证)认证机制,以及提供农残检测、甲醛检测等各类检测项目合格证明报告(如猪、牛、羊、鸡、鸭等肉类及其冻品均必须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蔬菜类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规定,提供蔬菜类农残值检测合格证等),保证食品安全。

(3)中标供应商应配置必要的配送设备设施,具备冷链设备(保鲜库、冷藏库、冷链车、制冰机、保鲜箱)物流能力,保证全程冷链,快速供货。

(4)凡因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他严重后果的,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二、项目需求

肉类、米面油、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调料类、饮品类食材采购。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食材需求表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品质要求

一、品类A:畜、禽肉类(含生鲜及冷冻)食材

(一)总体要求:

1.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农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如带包装的食材,需外包装完整,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在有效质保期内,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3.所有冷冻食品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禽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畜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

(二)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生鲜畜(猪、牛、羊等)肉类

1.来源: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24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具有由地方政府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具有可追索性。

2.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品质新鲜,无霉烂变质。

3.鲜肉:颜色均匀,肌肉呈淡红色或鲜红色(牛肉),脂肪洁白或淡黄色(牛、羊肉);外表微干或微湿,触摸不粘手,切面有湿润而无黏性,有各种畜肉的特有光泽;肉质紧密,纤维清晰,鲜肉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无异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

4.五花肉:肥瘦比例为3:7(三线肉)。

5.猪蹄:去蹄壳,不带蹄筋,无毛、趾间黑垢,无松香等异味。

6.鲜骨:骨管内充满骨髓,质硬,色黄,骨的折断处有光泽,骨髓与骨腔边缘紧密结合。

(2)冷冻畜(猪、牛、羊等)肉类

1.冻猪肉:肌肉有光泽、色红均匀、脂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无异味。

2.冻牛肉: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白色或微黄、肌肉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3.冻羊肉:肌肉色鲜艳、有光泽、脂肪白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3)生鲜禽及冷冻(鸡、鸭、鹅等)肉类

1.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品质新鲜,无霉烂变质。

2.鲜禽: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喙有光泽、干燥、无黏液;眼球饱满,角膜有光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口腔及宰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整齐、不过长;皮肤有光泽,微干或微湿,紧缩、不粘手;毛孔隆起,无长毛及毛、毛根;肌肉有光泽,呈鲜禽肉正常颜色,稍带微红;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肌肉结实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有鲜禽肉正常气味,无异味。

3.冷冻禽肉: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或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恢复、且不能完全恢复。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

(4)腊(肉)肠类

1.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SC认证,表面干爽,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二、品类B:米面油类

(一)总体要求:

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农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米类品质要求: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1354-86)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GB2715-2005)及相关国家最新标准;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 (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大米包装规格:50KG/包、30KG/包、15KG/包。

2.面粉类品质要求:相关标准符合GB/T1355、GB/T8607标准,原料要求:谷物加工品的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变质、霉变、发芽、有毒有害物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生产要求:谷物加工品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加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检验要求。谷物加工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卫生指标、营养成分等。

3.食用油品质要求: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外包装完好,有SC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不得有沉淀污物。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4.淀粉的品质要求:符合GB31637-2016国家标准。

色泽白色或类白色,无疑色。

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

水分:各类淀粉符合标准要求的理化指标。

污染物限量:符合GB2762的规定。

5.禽蛋的品质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禽蛋应符合GB2749国家标准。

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

气味:具有货物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

6.所有的副食品及烘焙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标签要求:谷物加工品的标签应标明名称、原材料、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法等信息。

包装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产品的安全和卫生。

三、品类C:水产类(含生鲜及冷冻)食材

(一)总体要求:

1.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农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所有冷冻食品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

(二)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活鱼类: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体色青亮,手摸有黏滑感;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鱼鳞;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皮肤天然色泽明显;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

4.鲜鱼类:鱼鳃盖紧闭,用手抠时感觉很紧,鳃的色泽鲜艳,鳃上无黏液,呈透明状,无异味;鱼眼澄清透明,向外凸出,黑白分明;鱼嘴紧闭,口腔清洁无污物;表皮有一层清洁透明的黏液,鳞片完整并紧附在鱼体上,不易脱落,腹内无胀气,腹色正常,质地坚硬,肛门紧缩,呈圆坑状;鱼体坚硬肉实,手感富有弹性,挺而不软,弯度小,用手压之有凹陷,抬手后立即复原,肉的横断面紧密,肋骨与背骨处的鱼肉组织坚实,不离刺;内脏鲜红,肠鳃坚韧有弹性,胆囊完整,腹腔清洁。

5.冻鱼虾类:体表色泽鲜亮,清洁无污物,具有海水鱼虾或淡水鱼虾固有气味;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黏液层;鳞片完整、不易脱落;眼球饱满,黑白分明,角膜透明;鳃鲜红、清晰,腹部坚实、无胀气,肛孔白色凹陷;冻得坚实,以硬物敲击能发出清晰的声音,体温为6℃~8℃;解冻后与鲜品特征相同,用刀切开肉质坚实、有弹性,肉不离刺,背骨处无红线,胆囊完整无破裂。

6.虾类不能为死亡后冷冻品。

四、品类D:调料类

(一)总体要求:

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及品种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QS” 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品类E:蔬菜类

(一)总体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蔬菜,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相关标准及法规:

(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

(2)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黄叶、烂叶及带泥巴的蔬菜;

(3)蔬菜外表不得人为喷洒水分和有过多的虫孔;

(4)不得提供过长的菜头和菜根。

(二)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莽菜、空心菜、筒蒿、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 (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2.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3.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无畸形、无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4.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根;

5.薯芋类:马铃薯、番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未变绿;

6.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7.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8.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9.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椿苗等。豆芽类禁止使用添加剂催芽浸泡,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六、品类F:水果类

(一)总体要求:

当季各种水果,无虫、无杂质,新鲜、无破损、大小均匀、色泽本样、不得过熟或欠熟。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水果,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相关标准及法规。

(二)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

2.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实无萎焉;

3.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

4.口感正常,具有水果特有的风味。

七、品类H:饮品类

(一)总体要求:

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农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自制饮品

(1)原材料要求:选择新鲜、干净、无污染的食品原材料,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2)卫生要求:在制作自制饮品前,需要进行充分的手部卫生和器具消毒,确保制作过程的卫生安全;

(3)添加剂要求:自制饮品的添加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不能添加违禁或超标的物质;

(4)贮存要求:自制饮品需要在干燥、阴凉、通风的环境中存放,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2.奶制品的品质检验标准

(1)巴氏杀菌乳:中标人提供的巴氏杀菌乳应符合GB19645国家标准,要求当天鲜奶并提供全程冷链运输配送。

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

滋味、气味: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呈均匀一致液体,污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2)发酵乳:中标人提供的发酵乳应符合GB19302国家标准。

色泽: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或微黄色(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色泽);

滋味、气味:具有发酵乳特有的滋味、气味(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滋味和气味);

组织状态:组织细腻、均匀,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特有的组织状态。

(3)其他奶制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2

食材仓储要求

1.食材配送前的仓储由中标人负责。

2.储存条件须满足食品卫生及安全的相关法定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

3.生鲜食材的仓储区,不同品种的食材分区域储存,鲜肉类仓储温度0℃~4℃,冻肉冻品类仓储温度在-18℃以下。

 

3

食材配送要求

一、采购计划

1.采购人在每周五17:00前,将下周的肉禽类采购计划以《食材采购计划单》的形式书面通知中标人。采购人的计划单需列明的食材品名、品牌、规格、质量、数量及包装等。

2.水产品按要求实时配送,《食材采购计划单》在前日12:00前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中标人。

3.若采购计划存在不清晰、不准确、不及时或有疏漏等情况,中标人有义务及时提醒采购人修正计划单。

4.采购人有权按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对配送产品进行粗加工,如食物的去皮、研磨等。中标人按要求进行粗加工的,采购人不需支付加工费。

5.中标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得拒绝采购人提出的采购计划。合同期限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核定价格后以价格过低等理由)拒绝采购人的采购计划累计3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二、组织采购

1.中标人根据计划单所列明的食材品名、品牌、规格、质量、数量及包装等要求组织供应配送,不得擅自更改送货内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2.若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中标人须事先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3.中标人配送的食材须向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查验经营单位的相关证照,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4.所有食材的采购须来源清晰,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执行,做到索证无误,并把索证记录表和有关证明提供给采购人。

★5.供应链要求:鲜肉类须源于正规肉联厂,家禽类须源于受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监管的家禽供应场。畜禽冻肉、水产类含冻品、米面油类、调料类、饮品类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交货时间、地点

1.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每周计划,于每天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当天所应供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单位食堂)。每天首批食材须在早上5:30前送达,若需调整时间,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2.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2小时内送达相应货物。

3.中标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逾期配送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拒收。出现2次逾期配送的,采购人有权暂停该中标人的配送任务安排;出现3次逾期配送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该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四、配送车辆及人员

★1.中标人委派的食材配送车辆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具备齐全的法定证照,且为食品运送专用车辆。采用封闭的、有低温保鲜设备并符合国家卫生、动物防疫条件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盖,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通风散热适宜。

2.配送车辆须保持清洁卫生,并做好消毒措施,每天做好车辆运输配送、清洁消毒记录,确保食材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

3.冻肉类食材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

★4.中标人委派的配送人员须具有有效的身份及健康证明文件,并事前向采购人备案;配送过程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劳动和卫生等防护用品。

★5.中标人须保证委派的配送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6.中标人须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作食材配送车辆及人员的登记备案;若服务期内需要变更的,须在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变更登记。

7.每次配送食材,中标人使用的车辆及人员须为已登记备案的车辆及人员,若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使用备案清单之外的人员或车辆送货的,视为违规转包或分包。

8.中标人须对配送人员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配送人员在采购人单位内的一切行为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若配送人员出现损害采购人形象和利益、意外伤亡事故或触犯国家法律等情况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五、中标人如遇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按食材配送要求执行的,须立即通知采购人,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4

食材验收要求

一、交货质量检验

1.证照检验(复印件,原件备查):

(1)首次配送肉类时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每次配送肉类时须提供当天该批次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畜产品检验证明》。

(2)每次配送肉类时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包括:《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

(3)首次配送肉类(含冻肉)、水产类(含冻品)、米面油类、调料类、饮品类时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2.实物检验。中标人将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人员对食材质量进行实物检验,初步检验合格后由双方签字确认。

3.若检验过程中发现食材质量问题,中标人代表须现场进行问题确认。若食材不符合本项目约定的质量要求,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采购人将随机抽取食材样本封存并作相关标识记录,中标人配送人员须予以配合确认。样本封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作为中标人所配送的食材的品质依据之一。

5.凡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出现食材质量不符而需要退(换)货的食材,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更换到位。在更换到位之前,均视作中标人未交货。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视为中标人逾期配送。

6.交货质量检验仅为简单的初步检验,不代表中标人所供食材的最终质量。在质量保证期满之前,若因中标人提供的食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二、交货数量检验

1.中标人每次配送食材须随货附上一式四联的送货单作为凭证,数量由双方当面清点并签字确认(质量以采购人的实际验货为准)。送货单须详细注明食材品名、品牌、规格、单价、数量。送货单涂改或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

2.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均属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3.凡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出现食材数量不足而需要补货的食材,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补充到位。在补充到位之前,均视作中标人未交货。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到位,视为中标人逾期配送。

三、退(换)货及质量处罚

1.食材出现以下情况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退(换)货:

(1)不符合本项目约定的质量要求或采购人的计划要求的。

(2)带包装的食材,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

(3)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

(4)交货质量检验合格,但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

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不得供应以下食材。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止销售的。

(3)掺假、掺杂、伪造的。

(4)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

四、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由采购人提出退(换)货。若中标人对因质量问题被采购人提出退(换)货有争议的,可留样备检,并委托采购人所在地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食材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

合同及付款方式

付款安排:中标人提前10日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前提下,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按实际发生额支付上季度货款。

 

6

监管要求

1.本项目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为本项目每年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2.中标人提供的食材及配送服务须服从采购人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3.中标人应有具体的管理规章制度、针对本项目应制定本项目完善的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采购方案、配送方案及应急管理方案,明确实施团队的组织管理和时间、工作、人员及设备的具体安排,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过程合理、规范、安全,保证食材和配送服务的质量。

4.采购人不定期抽查中标人的食材质量及配送服务情况,若不符合投标承诺或招标要求的,采购人将要求该中标人在限期内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对此不良行为记录在案,暂停其供货资格1次。服务期内累计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单方面解除合同(由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并通报其他行政事业单位。

5.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对采购人的食堂或中标人配送的食材进行检查时,中标人须无条件全力配合。

6.中标人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供自己及货物来源最新的、符合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要求的全部有效证明材料。

7.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或中标人的资质情况在合同期间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该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8.中标人应对照政府物价部门当日发布的物价信息或同等超市门店当日公开售价根据承诺的下浮比例下浮后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价或推诿拒绝。

 注:1、本次采购对象为货物采购,考虑到成本构成及核算,为保证商品质量以及诚信履约,本次采购项目不建议低于成本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以上内容投标商可根据本次项目实际情况做详细说明


 

4、资格审查表

 

 

书面声明有独立承担民事责的能力

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供应商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审查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用记录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联合体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证》


5、详细评审表

评审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30

商务部分:10

技术部分:60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0分

投标报价

30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折扣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

16分)

业绩情况

16分)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0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6分。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60分)

整体供货及实施方案

(9分)

整体供货及实施方案目标清晰、内容完整,针对性强的,得7(含)-9分;整体供货及实施方案目标基本清晰、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的,得4(含)-6分;整体供货及实施方案有欠缺的,得1(含)-3分;未提供不得分。

退换货措施

(7分)

退换货措施符合实际,完善可行,且针对性强的,得4(含)-7分;退换货措施基本完善,针对性一般的,得2(含)-4分;退换货措施有欠缺的,得1(含)-2分;未提供不得分。

应急方案(12分)

供应商应急方案进行评价:

1.应急响应时间安排合理可行的,得1(含)-3分;

2.应急管理措施科学全面的,得1(含)-3分;

3.产品质量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的,得1(含)-3分;

4.应急供货方案详细,有时效性保障措施的,得1(含)-3分;

未提供不得分。

货物运输能力

(7分)

需要供应商有一定的运输能力,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运作,对供应商的运输能力进行评价:

1.供应商具有食品专用运输车辆的(供应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实拍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得4分;

2.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运输计划,计划具有道路交通受阻、恶劣天气应对等情况应急措施的,得1(含)-3分;

未提供不得分。

仓储环境及

管理措施

(7分)

供应商仓储环境进行评价:

1.对各类货物有分门别类区域管理制度的,得2分;

2.仓储环境卫生、洁净(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实拍图作为证明材料),有清洁制度的,得3分;

3.对储存环境有防虫防害措施的,得2分;

未提供不得分。

项目人力资源

保障

(5分)

根据项目需求内容,库管、运送、司机、随行等人员配置合理,人员充足,职责分工明确,组织管理措施得当的,得3(含)-5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的,得2(含)-3分;人员配置有欠缺的,得1(含)-2分;未提供不得分。

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

(7分)

对本项目的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符合实际,完善可行,且针对性强的,得4(含)-7分;对本项目的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基本完善,针对性一般的,得2(含)-4分;对本项目的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有欠缺的,得1(含)-2分;未提供不得分。

 

6、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 11  26  15:00(北京时间)

地    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金桥一路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均需单独密封递交。封袋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封袋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有“在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等字样,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官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9联系金明山  0471— 4505221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一、响应承诺书

二、首轮报价表

三、授权委托书

四、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八、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四、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服务团队人员情况表

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其他证明材料


响应承诺书

致:                       采购单位名称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你方组织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我方自愿参与,并就有关事项郑重承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二、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方我方在报价表中的报价为响应总报价

四、我方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

五、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要求,签订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

六、我方响应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七、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八、我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若我方成交,愿意按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缴纳代理服务费。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邮箱:

供应商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下浮率报价)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下浮率(%)

服务期

服务地点

1

 

 

 

 

 

说明: 1.格式、内容和签署、盖章必须完整。

2.《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 (项目名称)的采购,项目编号: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磋商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  应  商(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人像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人像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面)

 

 

年    月    日


四、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提供缴纳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资

 

注册地

 

注册时

 

定代表人

 

系电话

 

术负责人

 

系电话

 

户银行

 

户银行账号

 

主营范围:

业资质: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八、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目名称,项目编号: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章制度,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法记录

 

特此声

 

 

供应商名称 (盖章) :

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

     月     日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期:


十四、主要商务要求承诺

我公司承诺可以完全满足            目名称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所有主要商务条款要求,包括标的提供的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投标有效期、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履约保证等。若有不符合或未按承诺履行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如有于招标文件主要商务要求的请在此承诺书中说明。

体优于内容如标的提供的时间、地点,质保期等

 

特此承

 

 

投标人名称盖章 :

   月   日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内容和格式自拟


十六、服务团队人员情况表

(内容和格式自拟)


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使用单位

业绩名

同总价

订时间

1

 

 

 

 

2

 

 

 

 

3

 

 

 

 

4

 

 

 

 

 

 

 

 

 

供应商根据上述业绩情况后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等。


、其他证明材料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