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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城市记忆发展档案专项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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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来源:收集整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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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记录内蒙古自治区成立80年以来呼和浩特市经济发展、城乡变迁、人文风情、民生福祉、社会事业等各领域发展历程,留存城市记忆、承载时代乡愁、记录自治区发展历程、讲好青城百姓,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决定开展相关档案资料征集工作,充实我馆馆藏民间档案、地方特色档案、时代发展档案资源,为迎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 80 周年做好档案收集宣传展示、史志编研留存珍贵原始史料。

一、征集范围与内容

(一)书画摄影作品

主题方向:聚焦内蒙古自治区成立 80 周年以来呼和浩特城乡建设、生态变迁、民俗文化、民族团结、时代风貌、城市地标、市井生活、重大事件、基层发展等;兼顾档案文化、家乡变迁、历史记忆、家风家训等题材。

作品类型:书法、绘画、摄影原创作品均可,真实反映不同年代呼和浩特发展实景与人文风貌。                                   

(二)老物件及珍贵档案资料面向民间广泛征集与自治区发展、青城历史、家族传承、百姓生活相关的实物及档案资料:老照片、旧证件、工作证件、奖状证书、家书书信、老旧票据、手稿日记、文史资料、民俗器物、老旧宣传画报、重大活动纪念品、各类单位留存老文件、老图纸、老账本等具有历史见证价值、史料价值的老物件与原始档案。重点征集能够佐证 80 年来呼和浩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民族团结发展历程的特色资料。

(三)主题口述短视频邀请广大市民、老干部、老党员、老知青、原住民、行业从业者等,手持自家珍藏的老档案、老物件、老照片,以口述形式讲述自治区发展往事、家族变迁、青城旧事、时代亲历故事、家风传承等内容,拍摄原创短视频,用影像 + 口述留存鲜活民间档案记忆。

(四)内蒙古原毛纺织企业工业遗产档案:内蒙古毛纺织工业发展相关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曾投身内蒙古原毛纺织企业建设、生产、管理等从业者以及家属;其他掌握相关档案资料的个人和机构。口述历史类、文书档案、影像资料、实物档案等相关档案。

二、征集要求

权属合规:所有征集资料、作品须真实可靠、来源合法,提供者拥有完整所有权或处分权,严禁剽窃、翻拍造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若产生权属纠纷由提供者自行承担责任。

书画摄影作品:须为原创、主题鲜明、立意积极、内容健康向上,原件尺寸不限;需附带文字说明,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创作时间、创作背景等反映时代社会变迁内容说明。

老物件及老档案:以原件征集为主,要求外形基本完整、图文清晰可辨;每件资料需附文字说明,包含物件名称、形成年代、来源出处、背后历史故事、关联时代背景及史料价值简述。

短视频作品:时长控制在 3 分钟以内,横屏、竖屏均可,统一 MP4 格式,画面稳定、收音清晰、内容真实;鼓励入镜手持档案实物出镜讲述,需附讲述人姓名、年龄、身份简介及老物件背景介绍。

档案权属约定:无偿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单位及个人享有档案优先利用权,可对不宜对外开放的档案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经捐赠者同意后,档案可适时公开展陈、用于展及档案宣传。

三、征集方式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征集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四种方式同步开展:

依法征集:依据档案法律法规,对具有重要保存价值、关乎时代发展、变迁、历史记忆的档案资料依规开展征集、移交入藏。

自愿捐赠:倡导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个人无偿捐赠珍贵档案老物件、书画作品、文史资料等。经我馆专业鉴定符合馆藏收藏标准的,统一颁发收藏证书,办理正式移交登记手续。

复制保存:对持有者不愿移交原件的珍贵老照片、手稿、票据、文献资料等,经本人同意后,我馆通过拍照、复印、高清扫描等方式数字化复制存档,原件当场退还本人。

寄存代管:对极具史料价值、暂不具备捐赠意愿的珍贵档案老物件,可协商办理档案寄存代管手续,档案所有权仍归属寄存者,我馆提供专业恒温恒湿保管、防虫防损养护,寄存者可随时按约定办理续存或取回手续。

、时间安排

集中征集阶段: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启动,集中征集截止时间2027年5月

长期征集阶段:集中征集结束后,本次征集活动长期有效,持续面向社会征集反映呼和浩特发展变迁、自治区建设历程的各类档案资料,常态化充实馆藏资源。

、奖励与宣传展示

参与激励:凡按要求提交作品、捐赠或提供档案资料的单位及个人,均可领取我馆专属特色文创产品一份。

史料利用:征集入藏的优质档案资料,优先用于我馆史志编修、专题画册编纂、档案研学、文化宣讲等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

六、联系方式咨询对接

收集整理科:0471-450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