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印发《推进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档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办法》),统筹推进数字档案室的科学建设与管理,引领机关档案工作转型升级,逐步形成覆盖各领域、各层级的数字档案室体系。《办法》的印发,是国家档案局贯彻落实数字中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结合市档案史志馆工作要求,以及巡查整改中有关档案大融合要求,我馆耗时近两个月,组织人员对馆藏未做数字化档案进行全面清查、分类整理,共计23760件、638992页,音视频档案有照片474张、光盘115盘、磁带177盘、录像带71盘。此次整理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首先,将我馆未整理近20多年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年度最早的有1949年文件,共分出文书档案、原文化局劳动就业处档案、个人档案、人民剧场档案、艺术档案和艺术馆形成档案等6大类别,总数为5764件、180117页。
其次,为下一步的档案数字化,同时也为了梳理并对馆藏档案查漏补缺,将艺术馆已整理档案进行编页、编件、填写备考表并统计汇总,共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三五、四五普法档案、会计档案四大类别,总数为17996件、458875页。
其三,对未整理音视频档案进行清点。
档案,作为记录历史、传承文化的重要载体,承载着无尽的智慧与信息。梳理确定我馆当下档案种类、数量及管理情况,摸清“家底”,对推进规范化管理艺术档案和提升艺术档案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此次整理清点档案,我们可以准确掌握艺术档案的现状,及时发现档案缺失、损坏或错漏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档案的整理清点是制定档案管理计划、优化档案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有助于提升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此外,档案的整理清点为下一步的艺术档案数字化铺垫基础,对艺术档案的电子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信息化的深入推进,档案工作逐步向无纸化发展,大量传统的纸质文件被电子文件所替代,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成为档案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此次艺术档案的整理清点工作,旨在为艺术档案数字化进行准备,进一步提高艺术档案利用效率、促进艺术档案的开发与利用,提升艺术档案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