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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2017年机关党委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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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3-29 11:09    来源:内蒙档案信息    浏览次数:     【关闭】

2017年自治区档案局(馆)机关党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2017年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局(馆)2017年工作安排,进一步增强局(馆)党支部的政治功能,着力解决党支部组织活动方式单一,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继续实施“北疆先锋”工程,开展“双创双建”活动和“四个表率”主题教育,加强机关党委、党支部建设,加强党内监督,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做好局(馆)工作作出贡献,迎接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一)抓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区直机关工委统一部署,局(馆)举办1期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集中培训班,选送干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学习,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让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继续深化党章党规学习,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坚持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推动“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发挥长效,巩固党支部组织开展常态学习教育作用。加强党性教育,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开展“四个表率”主题教育,做新时期合格党员,展示“北疆先锋”形象。

(三)做好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工作。十九大召开后,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和局(馆)党组的部署,认真组织大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发挥“四个表率”作用

(一)局(馆)各党支部结合业务实际,开展学习交流,强化教育引导,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上来。

(二)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严格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机关党委落实组织协调党建工作的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履行“一岗双责”,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三)组织实施“北疆先锋”工程。坚持强基固本,基础取胜,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为完成局(馆)各项业务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四)继续开展帮扶和党员进社区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自治区脱贫攻坚部署,加强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力所能及地为帮扶村提供援助,关心慰问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档案法律知识进社区宣传服务活动。

三、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一)抓好干部的学习。组织局(馆)党员干部在坚持自学的同时,积极参加局(馆)集中学习研讨及上级机关各类培训学习,争取组织局(馆)部分党员干部到红色教育基地集中学习1次。

(二)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开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宣传,做好迎接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把好网站、刊物、微信群等阵地的政治关。

(三)改进和加强党内学习教育。深化“三带三创”工作,努力提升党内学习教育成效。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发挥中心组学习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机关党委组织和管理学习的作用,组织集中学习,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党支部落实学习任务的责任。各支部要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坚持定期学习、交流学习、督促学习。认真完成“七五”普法年度工作任务,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四)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开展干部大讲堂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知识素养。继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制度执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良好节约习惯。继续组织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树立良好机关形象。

四、继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加强机关党委建设。认真落实区直机关工委关于机关党委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发挥机关党委会的作用。

(二)加强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加强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的基层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组织开展党员争先创优活动,切实把党支部建成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业务工作完成的战斗堡垒。

(三)开展“联述联评联考”工作。继续开展党支部“晋位升级”工作,持续激活党支部建设活力;继续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和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继续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党章党规的学习。以身边事为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深化纪律认识,强化纪律意识。

(二)深化“两个责任”的落实。认真履行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机关纪委加强重点岗位、重要工作监督力度,依规依据开展工作,形成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根据工作职责,建立风险防控档案。

(三)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内蒙古档案局(馆)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办法》,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畅通监督渠道,接受来函来电来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持续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务工作法规和《内蒙古档案局(馆)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继续落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

(五)继续落实问题线索报告制度。

六、坚持党对统战和工青妇工作的领导

通过参加统战工作培训班、座谈会等方式,加强统战工作方式方法的学习。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工作积极性,开展文体、艺术等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