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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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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3-29 11:11    来源:内蒙档案信息    浏览次数:     【关闭】

2017年自治区档案局(馆)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当好“四个表率”。健全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机关纪检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

(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及时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坚持《领导班子会议制度》《机关党组织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函询等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各项组织生活制度。防止和纠正“重业务、轻党建”和党内政治生活中以业务会议代替党的会议等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

(三)强化党内监督,严格组织纪律。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组织制度的监督检查。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确保选对人、用好人。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确保管好、用好。

(四)对巡视、审计整改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抓早抓小,深入实践监督执纪

(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自治区档案局(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二)坚持抓早抓小。认真查找部门、岗位职责风险,及时更新廉政风险防控表,尤其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努力实现风险可控。

(三)加强党员廉政承诺书的贯彻执行,健全涵盖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政档案,强化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四)健全完善约谈提醒制度,对涉及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探索建立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负面清单”制度,把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轻微违纪问题列入“负面清单”,督促党员干部自觉置身于纪律约束之下。

三、抓细抓实,深化作风建设

(一)紧盯年节假期等关键节点狠刹“四风”。逢节假日,要通过会议或普发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廉政提醒。开展作风建设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抓好直接服务群众处室、对外监督指导服务处室、主管人财物处室的督查。抓好重点岗位的督查。

(二)认真落实上级布置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任务。加强考勤管理,加大抽查力度,持续开展正风肃纪、严肃工作纪律工作。

(三)严格执行新任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廉政承诺制度,做好任前廉政谈话,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建设。严格落实《自治区直属机关规范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强化报告备案制度。

    四、突出宣教,强化党员纪律意识

(一)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现实性的认识为重点,以“两学一做”为基础,结合学习《党员干部纪律手册》,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用党的纪律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

(二)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把档案治理法治化的目标要求贯穿工作各个方面,同纪律教育紧密结合,全面推进,提高全员遵纪守法能力和水平。创新形式,充分发挥档案“资政育人”功能,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因时制宜开展丰富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活动,推进档案局(馆)廉政文化建设。

(三)注重综合运用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提醒谈心和关爱教育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自觉把纪律和规矩作为行为规范和自律准则。

五、强化素质提升,提高纪检干部的能力和水平

(一)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为契机,突出“强信念、提素质、讲规矩、正作风”主题,进一步加强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二)加强理论学习,深刻领会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我加压,补齐纪检工作业务知识短板,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水平,提高履职尽责的本领。

六、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一)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抓好监督制约、严明党纪、选用干部、反腐倡廉、作风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落实局(馆)班子成员的责任,自觉承担“一岗双责”,主动履行担当责任、分管责任、指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各层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局(馆)和各处室单位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凡事关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领导班子要集体讨论决策,并安排部署、督查推进。

(二)机关党委(纪委)按照《自治区直属机关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协助党组做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安排和责任分解,并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排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意见,层层传导压力,增强各党支部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