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通知》(档办发〔2021〕1号)精神,做好我区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以下简称“电子发票试点工作”),2021年6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在呼和浩特市举办电子发票试点工作座谈会。内蒙古财政厅、内蒙古商务厅、内蒙古税务局等试点工作组织部门相关负责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水投(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试点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本次座谈会。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副局长张帅同志出席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张帅副局长就我区已经开展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做出进一步部署。指出开展试点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发现、解决电子票据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实现电子发票(票据)全生命周期无纸化应用,对推动我区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各组织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电子发票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探索新“模式”、发现新“方法”,确保试点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
座谈会上,自治区档案局相关业务处室同志就电子发票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税务局的相关负责同志,结合本部门职责,就当前试点工作要点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交流。各试点企业相关负责同志就本单位的试点情况做了介绍。
本次座谈会就下一步如何做好电子发票试点工作进行了广泛交流。通过座谈,各部门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的思想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思路方法得以进一步明确,座谈会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将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调,与试点工作其他组织部门一同做好服务指导,确保电子发票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