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党委办公室(档案局)、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做好《档案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提高全区档案工作人员依法治档能力,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定于2021年12月在浙江省档案网络教学平台举办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法治建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新修订《档案法》解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提升影响力,高质量做好档案宣传工作。
二、培训对象
自治区档案馆全体干部职工;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各盟市、旗县档案局、档案馆干部职工。
三、报名及培训方式
各单位符合参训要求的人员,直接登陆“浙江省档案网络教学平台www.zjdapx.com,点击“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法治建设培训班”完成注册并报名,经审核后由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审核结果,开始学习。
四、注意事项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10日—14日 报名;
2021年12月15日—16日 报名信息审核;
2021年12月17日—20日 网络学习。
(二)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请积极组织档案人员参加学习。
(三)请各盟市组织好本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人员的学习,于12月31日前将学习情况报至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法治宣传处。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
2021年12月9日
联 系 人:何春阳、安娜
联系电话:0471-4813740、481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