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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档案馆深入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 等6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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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17 17:06    来源:法治宣传处 刘殊林    浏览次数:     【关闭】

8月15日下午,自治区档案馆召开馆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6部条例,安排部署自治区档案馆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开展专项立法,制定出台6部事关自治区全局性综合性法规,既是落实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法治轨道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现实需要,也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在内蒙古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

会议强调,一是要学深悟透6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要深入领会6部促进条例的深层次意义,将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立足工作实际,狠抓贯彻落实,提升工作效能,切实把两件大事贯彻到自治区档案馆日常工作全过程,明确任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要破解难题,攻坚克难。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迎接国家档案局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和“业务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全面客观查摆短板弱项,着力破解困局难题,通过抓重点工作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推动档案馆各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

三是要十分珍惜自治区档案馆“创建北疆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这一来之不易荣誉称号,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档案工匠”精神,为服务完成好“两件大事”贡献档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