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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积极稳慎 推进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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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11 15:56    来源:收集整理一处 刘建辉    浏览次数:     【关闭】

为充分发挥档案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共享档案事业发展成果,自治区档案馆积极稳慎推进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将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统筹把握开放审核,守牢档案安全底线

紧紧围绕馆藏档案服务功能发挥,依法有序开展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开放审核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档案馆档案开放审核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档案馆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场所管理制度》,精准施策,牢牢守住档案安全底线。着力保障档案开放利用和保护档案信息安全相统一,坚持“管好事”“管好人”,确保在开放审核工作过程中不发生失密、泄密和泄露个人隐私事件。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以全面提升自治区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和服务水平为目标,聚焦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中短板弱项,精准发力,科学谋划。根据待开放审核档案具体情形,制定详细工作流程,经初审、抽检、复审、终审、馆务会议审议,明确审核意见,避免开放审核随意化、简单化。

提高工作系统性协同性,加强同档案形成单位 (移交单位)沟通合作,注重开放审核过程重要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深耕细作,持续加大档案开放审核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有关规定,馆藏建国后档案的开放审核,应当由档案馆会同档案形成单位(移交单位)共同负责。2023年,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会议培训等方式,自治区档案馆推动档案形成单位(移交单位)对馆藏满25年以及2022年完成初审工作的65万件档案提出复审意见,目前收到自治区教育厅等单位共45万余件馆藏档案的复审意见,经馆务会议审议后形成终审结果。完成馆藏蒙古文历史档案、抗日战争档案、精品档案共192556件的开放审核,其中191764件档案“按期向社会开放”,792件档案“延期向社会开放”。继续利用智能软件加人工审核方式,完成馆藏建国前全部汉文历史档案和建国后部分档案共103万件的开放审核,其中97305件建国前汉文历史档案已形成终审结果。

下一步,自治区档案馆将按计划、分批次、有步骤地常态化开展档案开放审核工作,逐步增加开放档案数量,切实提高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