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以询价方式对馆藏书画作品装裱事宜进行采购,有意向单位可按要求进行书面报价。公告期自2024年7月22日至26日。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书画作品装裱。
二、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万捌仟元整(¥88000元).
三、项目概况:馆藏书画作品进行拍照、修图和装裱(装框或制作卷轴)。
四、项目要求:
(一) 技术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服务要求
1.产品参数
序号 |
名称 |
规格(厘米) |
材质 |
数量/个 |
1 |
书画框 |
(180×80)×1 (180×48)×24 (138×70)×27 (70×70)×4 |
红木沙比利料 |
56 |
2 |
书画卷轴 |
(180×97 )×1 (180×48)×12 (138×70)×15 (138×60)×7 (138×50 )×6 (130×70)×5 |
|
46 |
3 |
作品复制并装框 |
(78.5×87)×1 (49×69)×1 (63×93)×1 (63×90)×1 (74×126)×1 |
红木沙比利料 |
5 |
4 |
百米长卷拍照及修图 |
(220×2000)×6 |
|
6 |
2. 所有的档案产品在采购人认可同意后方可制作,未经同意直接制作的,
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三)商务要求:
1. 装裱要求
(1)作品托平拍照制作成电子照片,分辨率达到出版书籍和展览要求;传统手工装裱并做防虫防蛀无害处理;
(2)用材合理:供应商对清单中产品的用材从品种、材质进行设计,以确保产品的美观实用,全部画框选用红木料制作,要求框料不变形;
2. 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产品的尺寸按照《产品参数》表中所列尺寸;材质不低于《产品参数》表中所列材质。
(3)所有材料需符合国家质量、环保要求。
3. 实施方式:包括托平整拍照、修图、装裱,生产制作的质量、工期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作品提供原图及精修图片。
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个历天。
5. 费用支付: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五、资格性资料响应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规范装订并密封盖鲜章):
(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须包含文化用品、美术用品、装裱字画等相关内容);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会,需提供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四)承诺书。
六、技术服务商务性响应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规范装订并密封盖鲜章):
(一)报价表;
(二)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应答表;
(三)案例证明资料;具有相应的产品拍摄、制作等工作经验,拥有专业的拍摄、修复、装裱人员,须提供1份产品的案例;
(四)业绩证明资料:至少提供一份产品制作的业绩合同。
(五)报价文件中需按产品参数表中的项目名称提供各项目设计效果图1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官网(http://hhht.archives.n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2024年7月26日15:00之前。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办公楼503室(呼和浩特市包头大街)
(三)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包头大街)
(五)评选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和项目质量、服务均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价最低的单位为项目中选单位,超过投标控制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九、联系人方式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471-4505217
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承诺书
3.委托书
4.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应答表
5.报价表